要得到孩子的信任,家長應該先去信任和尊重孩子,并在了解事實的基礎上充分地去信任自己的孩子。
歡歡是一個4歲的性格活潑可愛孩子,週末和媽媽去超市買家庭用品,雖然有些調皮但沒有犯過人品上的錯誤,路過零食區時不肯走並在那裡玩了一會兒。
寶媽和歡歡在超市購物,但歡歡拿了零食被禁止,離開時警報器響了,保安發現只有歡歡身上有問題。
于是保安就跟寶媽說:你家孩子偷拿了東西沒有付錢。寶媽看著孩子手足無措的樣子,很明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,再加上寶媽不認為自己孩子會偷東西,就跟保安否定了孩子偷東西這件事,超市保安立即回復:報警器不會錯的,不信可以搜身。
寶媽這些急了,又擔心孩子受到影響,于是拉著保安走到一邊說:我就住在這附近,我可以把身份證放在這,孩子這麼小,大庭廣眾下搜身可能會造成孩子一身的陰影,相信你也有孩子,你可以理解嗎?
保安聽完這一句話,即刻就放行讓寶媽帶著孩子回去了。在路上寶媽也忍住沒有搜孩子的身,一直沉默不語,快到家時,孩子可能覺得氣氛有點壓抑,于是主動承認起了錯誤:媽媽,對不起,我在超市拿了一盒糖。說完從兜裡掏出了糖,媽媽看到後,反而冷靜下來安慰和教育孩子拿東西是要付錢的,說完便回到超市向超市的工作人員賠禮道歉。
有人說,既然帶孩子去超市會有這麼多事,那麼就不帶孩子去了唄。其實不然,帶孩子去經歷才是正確的做法,不然孩子永遠不會知道在超市拿東西是要付錢的。